发表时间:2010/2/23 10:19: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
1.镇规划的成果要求
(1)村镇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图纸与文字资料两部分
①图纸应当包括:
a.乡
(镇)域现状分析图(比例尺1:10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0~1:25000之间选择);
b.村镇总体规划图[比例尺必须与乡
(镇)域现状分析图一致]。
②文字资料应当包括
a.规划文本,主要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
b.经批准的规划纲要;
c.规划说明书,主要说明规划的指导思想、内容、重要指标选取的依据,以及在实施中要注意的事项;
d.基础资料汇编。
(2)镇区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图纸与文字资料两部分采集者退散
①图纸应当包括:
a.镇区现状分析图(比例尺1:2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
b.镇区建设规划图(比例尺必须与现状分析图一致);
c.镇区工程规划图(比例尺必须与现状分析图一致);
d.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图(可与建设规划图合并,单独绘制比例尺采用1:200~1:1000)。
②文字资料应当包括规划文本与说明书、基础资料二部分。镇区建设规划与村镇总体规划同时报批时,其文字资料可以合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