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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1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展迅速,各地高速公路建设逐渐延伸进入山区,其跨越地域广,路线地貌复杂,地质条件变化大,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期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1 工程概况
湖北省襄十高速公路,是汉(口)十(堰)高速公路分期建设的第一段,也是我国西部开发大通道武汉至银川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连接鄂西北重镇襄樊、十堰两市,途经老河口、谷城、武当山等市县区,由襄(樊)武(当山)段、武(当山)许(家棚)段、汉十·襄荆高速公路连接线三个项目组成,是我省第一条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
襄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批准总投资58.2亿。项目分三期单独招标建设,其中一期为路基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防护工程与排水工程;二期为路面工程;三期为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共有62个施工合同段和11个监理合同段,建设工期48个月,实际建设工期36个月。
高速公路建设投资的控制是动态的过程,贯穿于项目建设期各阶段,各阶段控制的侧重点也不相同。项目实施阶段主要经历三个子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
2招标阶段投资控制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采用竞争性公开招标选择合理低价、施工能力强的承包商。实践证明,在我国现阶段合理低价中标是最能实现建设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授予方式,最低价中标方式容易给施工单位带来财务、质量、工期、安全方面的风险,同时也给建设单位带来质量、工期方面的风险。
2.1编制工程细目齐全、工程数量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合理控制投资
工程施工招标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手段,高速公路招标通常采用“总价招标,单价结算” 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该招标方式的公平性更好,承包商的风险责任小,有利于降低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和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规定的各清单细目的工作内容、计量规则、单价所包含的费用内容,建设单位组织有经验的建设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统一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计量规则统计出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特别是大的项目有多个设计单位时,清单编制人员先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与各设计单位协调,统一项目的清单细目名称和计量单位,使全线工程量清单细目和计量单位保持一致,便于评标及建设单位对各单位报价水平的分析,另外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工程量清单细目划分要科学、严格,避免重复,清单细目应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保持一致,清单细目应尽量齐全,避免施工图设计已有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遗漏现象。
要控制好投资,首先应要求设计单位精心设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其中招标图纸必须达到施工图的深度,工程量清单的精度应达到95%以上(各细目工程数量误差不超过5%),以减少建设单位遭受承包商不平衡报价带来造价增加的风险。
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后,立即组织工程量清单审查专班进行复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规则审查工程量清单细目名称齐全性、套用的合理性、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建设单位预期施工期可能会发生但施工图设计中未包括的工程内容,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预先给定细目名称和估计的工程数量,提供给投标人报价,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减少施工期间变更申报、审核工作量。
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综合分析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复核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是否相符,分析相同细目的报价与其他投标人报价偏差水平,确定承包商不平衡报价的细目,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不平衡报价细目进行局部调整(报价过低的细目将单价调高,报价过高的细目将单价降低),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造价增加风险。
2.2完善招标文件,细化合同条款,加强投资控制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与管理的依据,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努力达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双赢”。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补充协议及至日常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延伸和解释),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公开招标基础上,项目建设单位同承包商经商务性谈判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延期、索赔、工程分包等在招标文件内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对材料供应等进行适当管理(如对主材采取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联合招标、集中采购,确保供货商供应材料质量和合理的供货价格,降低承包商采购成本)。制定合法、公平、可操作的合同条款可以较好约束合同的双方,主动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始终把搞好服务、为承包商排忧解难作为建设单位的重要职责,禁止利用职权干涉承包商内部事务,使双方始终建立在平等的经济合同基础上,更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山区高速公路投资额大,施工工期短,涉及单位多,地质、地形条件复杂,设计变更相对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更多,施工中出现各种事先不可预见的情况也很多,使得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加大,投资控制与管理的问题愈显突出。须提高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各方协同工作的水平,及时分清各种质量事故或突发事故的责任主体,合理分清责任,减少承包商借突发事故进行变更、索赔的投机侥幸心理。加强工程建设投资在施工全过程有效监控与管理,将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更早、更快、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到决策者面前,以便预先采取有效措施。在进行投资控制过程中没有强有力的预案、措施和办法,将难以实现预定目标。
3.1以合同条款为原则,忠实执行合同条款
目前公路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多数采用FIDIC合同条款(包括交通部颁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世界银行项目招标文件),FIDIC合同条款在国际上已有近百年历史,条款严密,逻辑性强,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修改编制专用条款。合同条款详细规定了项目的计量、变更、索赔等处理方式,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涉及费用调整的处理原则确定下来,使得合同条款与承包商经济效益及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密切相关。
这些条款包含了工程的计价方式,定标后不可随意更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情况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工程都有一些设计变更,山区高速公路由于地质地形情况的复杂多变,设计变更非常多,这些条款约定了发生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处理结算方式。高速公路建设周期长,造价高,为了加快承包人资金周转,建设单位应及时支付中期计量款,尽力协助施工单位资金链畅通,以维护双方利益,在资金上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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