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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公路造价过渡考试免试科目有关问题

发表时间:2011/12/16 13:16: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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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职办函〔201117

 

关于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

考生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近期有关单位反映有考生在2010年底取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工程师证书),提出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个科目的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110号),201184日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两个科目。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201184日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2010年度“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的有关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相关人员信息一览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身份证件号码、2010年度准考证号等信息要填写完整),连同其造价工程师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1125日前报部职业资格中心审核。

联 系 人:公路职业资格处  李娟

    话:(01065299021

    真:(0106529904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

邮政编码:100029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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