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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土地估价师:国土资源信访规定5

发表时间:2011/3/25 9:30: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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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信访秩序的维护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处置群体上访事件应急组织并制订应急预案。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其部门负责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必要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和扩大。

第三十八条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及时采取劝阻、批评、教育等措施;对拒不听从劝阻,可能导致事态扩大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拒不执行有关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依照《信访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四)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五)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复核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的;

(六)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以支持的;

(七)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的。

第四十一条信访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二)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例题(判断):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处置群体上访事件应急组织并制订应急预案。( )。

答案:√

解析: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处置群体上访事件应急组织并制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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