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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知识辅导5

发表时间:2014/6/27 9:42: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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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帮您备战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网校结合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特编辑整理了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考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考试目的和考试大纲要求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权利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掌握:土地产权的概念及种类、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

熟悉: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制度;

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制度。

二、章节框架

1.土地产权概念

2.土地产权的种类

3.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

4.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

5.土地他项权利制度

6.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制度

三、内容辅导:

(一)土地产权概念(掌握)

土地产权是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管理权。土地产权指对土地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性权利,是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

(二)土地产权的种类(掌握)

土地产权指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土地产权是一个权利束,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等。

我国土地权利总体上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大类。其中土地他项权包括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等项权利。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土地用益物权

土地用益物权是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占有并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

(1)土地他项权利特征

其特征包括: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2)主要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物权法》确定了地役权的概念。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法进行处分,并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性土地他项权利。

例题:我国土地权利总体上可以分为( )三大类。(2006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A.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

B.土地出让权、土地转让权和土地租赁权

C.土地继承权、土地赠予权和土地买卖权

D.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

答案:A

解析:我国土地权利总体上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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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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