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帷幕,为使您顺利通过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土地估价师考试试题——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知识强化阶段模拟试题,让您基础更牢固,轻松备考!
1、对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以上的业主同意。
A.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B.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经( )同意。
A.业主委员会
B.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C.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
D.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
答案:D
解析:《物权法》规定,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对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以上的业主同意。
A.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B.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法律规定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 )。
A.森林
B.矿藏
C.水流
D.山岭
E.荒地
答案:ADE
解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5、根据《宪法》规定,( )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
A.矿藏、水流
B.森林、山岭
C.草原、荒地、滩涂
D.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答案:A
解析: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1、《宪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 )。
A.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C.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D.城市郊区土地
答案:C
解析:《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根据《宪法》,下列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有又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的有( )。
A.矿藏、森林、草原
B.水流、山岭、滩涂
C.森林、山岭、荒地
D.森林、水流、荒地
E.草原、滩涂、荒地
答案:CE
解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3、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 )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A.劳动保险
B.社会保障
C.劳动就业
D.失业救济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 ),这是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
A.债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任何权利
E.任何义务
答案:BC
解析:《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合法建造房屋的物权自( )发生效力。
A.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
B.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
C.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
D.事实行为成就时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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