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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考点五

发表时间:2014/5/12 11:45: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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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帮您备战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网校结合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特编辑整理了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考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五章 土地管理概念

考点1:土地管理的内涵

1、管理就是管辖治理的意思,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为有效地实现既定目标,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所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

2、土地管理的概念: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进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本质:对土地的行政管理。

3、土地管理概念的含义:

(1)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主管全国土地。

(2)土地管理的客体是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

(3)土地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目标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

(4)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土地。

(5)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

(6)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目的和特点受社会环境的制约,特别受社会制度、土地制度的制约。

4、土地管理的性质:

(1)自然属性;它作为集体协作的社会化劳动过程,一方面从纯劳动过程角度考察,它要服从分工协作,合理组织的自然规律,体现其自然属性;

(2)社会属性。从人与人在劳动过程中必然要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角度考察,它要服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其社会属性。

5、土地管理的主体和对象:

(1)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具体分四种:

①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

②土地行政主管机关。

③行政首长。

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普通公务员。

1、 土地管理的对象:指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社会公共事务。这些社会化公共事务的自然载体是土地,社会载体是从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分为五类:

(1) 经济性组织;

(2) 社会性组织;

(3) 教科文卫组织;

(4) 新闻性组织;

(5) 公民。

考点2:土地管理的任务

1、 土地管理的职能主要是通过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土地管理主体行使行政设定标准,使主体能够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各项土地管理活动。

2、 土地管理的职能:

(1) 拟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发布土地管理的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政策;制定土地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监督检查各级国土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 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 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督;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 指导基准地价、标准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 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3、 土地管理的特点:

(1) 特别突出地加强了耕地保护。

(2) 为了增强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上的领导权能,保证土地管理的政令畅通,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需征得国土资源部的同意。

(3)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率和质量,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

(4) 在土地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和登记等工作。

(5) 在合理利用土地、培育土地市场方面,由国土资源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考点3:土地管理的原则

1、 土地管理原则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土地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标准。土地管理原则取决于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的总目标。我国土地管理原则取决于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的总目标。我国土地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基础上,是以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总目标。

2、 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整体原则。所谓整体原则,一是把全国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实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二是要求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形成一个相互协作、协调统一的管理结构,发挥整体功能,实现土地管理目标。三是兼顾生态、经济、社会“三效益”的统一,追求整体效益最佳。

(2) 责任原则。所谓责任原则,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土地管理活动中必须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必须对土地管理负责,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3) 法制原则。就是依法管理土地的原则,即土地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协调原则。指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之间及土地管理部门内部的沟通和联系、分工和配合。

(5) 利益原则。指土地管理活动必须在维护和保证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原则下,协调社会不同组织间及其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6) 效率原则。就是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土地管理活动中应以最小的人、财、物、时间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管理效果。

(7) 民主化原则。实行土地管理重大问题决策民主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要求。

考点4: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 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1、 组织土地立法和制定综合性土地政策。

2、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计划。

3、 耕地保护与农地用途管制。

4、 地籍管理

5、 土地利用管理

考点5: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

1、 土地管理体制是指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及运行等各种制度的总称,它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体系及其管理权限、范围的体现。

2、 土地管理体制的核心: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3、 1986年,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组建了国土资源部。

4、 6个职能司,承担着相应的土地管理职责

(1) 政策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部内有关立法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的土地资源政策。

(2) 规划司:组织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起草编制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申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3) 耕地保护司: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4) 地籍管理司。

(5) 土地利用管理司。

(6) 执法监察局。

考点6: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

1、 改革开发之间的土地管理;

2、 改革开发初期的土地管理;

3、 统一管理体制下的土地管理

4、 土地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土地是社会发展中一切生产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方面土地是人类维持生存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基础,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土地;另一方面,土地是一种稀缺的、难以替代的资源。土地问题是社会发展中的最主要的问题。

5、 土地管理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 土地管理是协调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土地管理通过协调人地矛盾,从而成为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2) 土地管理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3) 土地管理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自然资源争夺和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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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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