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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法规第四部分行政诉讼法第五章

发表时间:2012/2/10 9:29: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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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一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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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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