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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估价师基础法规之实行租赁不实行用途的土地

发表时间:2012/5/29 14:51: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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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行租赁不实行用途的土地知识点,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原有建设用地依法可以划拨使用的,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应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的建设用地,还是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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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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