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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报告易出错要点(4)

发表时间:2012/6/27 15:23: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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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知识点,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第二部分 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位置状况

包含内容:位置、用途、四至、面积、土地等级、地籍图号、宗地号。

可能出现的错误:漏项、描述过于烦琐或简单、前后不一致、内容不符、专业术语不规范。

2、土地权利状况

包含内容:

1)待估宗地为国有土地;

2)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或出让土地);

3)是否设有他项权利,若有需表述;

4)出让土地说明使用年限起止日)和剩余年限截止估价期日);

5)宗地使用的特殊规定无则不写);

6)权属来源描述包括首次用地批文,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简单过程。宗地多时需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一览表。

可能出现的错误:漏项、描述过于烦琐或简单、前后不一致、内容不符、专业术语不规范。如:1)未注明待估宗地现有的权利状况是国有出让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2)描述有错:A、术语错误,“在估价期日内未发现他项权利存在”应改期为“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现他项权利存在”;B、不合法,“待估宗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享有土地的抵押权、担保权、租赁权等它项权利”应改为“待估宗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至评估基准日无抵押权、担保权、租赁权等它项权利存在”。3)前后不致;4)不该写的尽量不写。

3、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1)建筑物的耐用年限;

2)已使用年限;

3)建筑面积;

4)建筑结构;

5)建筑细部说明;

6)设备和安装状况;

7)建筑成新、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层数和各层建筑用途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状况。

可能出现的错误:漏项、用语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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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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