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土地估价师:耕地占用税2

发表时间:2011/3/29 10:49: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有效的复习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地整理出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资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三、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率一次性计算征收。耕地占用税实行据实征收原则,对于实际占用耕地超过批准占用耕地,以及未经批准而自行占用耕地的,经调查核实后,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并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例题:耕地占用税以( )为计税依据。

A、 纳税人非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B、纳税人实际占用的非耕地面积

C.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D.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荒地面积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非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非耕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荒地面积,都不是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四、税率和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具体分4个档次:①以县为单位(下同),人均耕地庄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2~l0元/㎡;②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1.6~8元/㎡;③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1.3~6.5元/㎡;(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1~5元/㎡。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税额范围内,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核定。

例题:耕地占用税实行( )税率。

A、 比例

B、 定额

C.累进

D.特殊

答案:B

解析:比例税率、累进税率、特殊税率,都不是耕地占用税实行的税率。

五、加成征税

根据有关规定,加成征税政策主要有以下二项:

(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2)对单位或者个人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超过两年不使用的加征规定税额2倍以下的耕地占用税。

例题: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 )

答案:√

解析:根据有关规定,加成征税政策中,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相关文章:

更多土地估价师信息请关注:

土地估价师考试历年真题      土地估价师考试模拟试题     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资料

教你如何轻松通过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

2011土地估价师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