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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之土地估价实务辅导资料11

发表时间:2011/9/20 13:37: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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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有效的复习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地整理出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资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四、市场比较法估价的程序与方法

1、收集交易资料

2、确定比较交易案例

明确5个具体要求,建立价格比较基础

3、市场交易情况修正

是指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修正方法:A=待估宗地情况或正常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

4、期日修正

交易案例的交易期日与待估土地估价期日是有差异的,可采用地价指数或房屋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将交易价格修订为估价期日的价格。进行期日修正时,要特别注意价格指数的基期,要先调整到定基指数。

B=估价期日的价格指数/交易时期价格指数

5、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的实质和内容。区域因素修正是市场比较法中的一个基本修正。

修正方法:修正方法的三个步骤,及区域因素条件指数的计算。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6、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的实质、内容和个别因素修正的目的。

修正方法程序及计算公式基本同于区域因素的修正方法。

7、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

土地使用权年限属于特殊的个别因素,修正方法是先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再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

年期修正系数K=[1-1/(1+r)m]/ [1-1/(1+r)n]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8、容积率修正

容积率也属于特殊的个别因素,同样用修正系数来修正地价,要注意容积率修正的是楼面地价还是地面地价。

容积率修正后的交易案例价格=比较宗地价格×(待估宗地容积率修正系数/比较案例宗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9、土地价格的最终确定

通过各相关因素修正后,即可得出待评估土地的试算比准价格,然后对多个试算比准价格进行比较分析,综合确定待估宗地的合理比准价格。

对多个比准价格处理,综合确定地价的基本方法有三种:简单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取中位数或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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