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须知

发表时间:2014/1/26 1:32:52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须知
  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期间需要参加的活动及应注意的事项:
  一、参加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恳谈会
  每年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军转办和警备区转业办分别举办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恳谈会,介绍当年的安置形势和有关政策,军转干部有什么疑难问题可当场提问,由军地移交安置部门给予解答。恳谈会后,转业干部要与警备区转业办有关负责同志见面谈话。(警备区转业办办公地点:和平区山东路1号警备区大院内西侧四楼,办公电话: 84636173、84636175)
  二、参加天津市军转干部公务员资格考试
  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天津市军转办组织营职(含技术10级)以下军转干部进行公务员资格考试。军转干部应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考前辅导,(居住地距培训考试地点较远的,可办理住宿手续,时间二至三天)军转干部每人准备2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时使用。
  三、参加天津市军转办召开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5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天津市军转办召开双向选择洽谈会,参加会议的军转干部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①个人自荐书;②反映自身能力水平的各种证书及作品复印件。
  四、转业干部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办理的手续:
  1、办理预备役登记: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在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后,持师以上政治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到落户区、县武装部政工科办理预备役登记。 
  2、办理报道手续:
  ①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后,持师以上政治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并开据落户证明信(带家属户口本或详细地址及自己的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②持落户证明信和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③持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及公安局户籍办出具的落户证明到接收单位报到,由单位填写《户藉登记项目证明》并写明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④持市公安局户籍办出具的落户手续和接收单位填写的《户藉登记项目证明》及家属户口本到所性在地派出所落户;⑤全迁户(女军人带子女)的,接报到通知后,属于市内六区及市属单位的应先到市军转办(和平区睦南道72号,联系电话:23316617)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唐山道30号)办理《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于其它单位的,应先到所属区、县人事局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军转办办理有关手续,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办理《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⑥进津落户手续的办理同上。
  3、办理行政和工资关系:
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待办理落户手续后,必须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交予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必须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本人免冠便装1寸彩照5张,交予人事局军转处。
  4、办理组织关系:
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分配到市属单位的到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地址:和平区泰安道7号),分配到区、县属单位的,到区、县委组织部报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组织关系先由原部队组织部门介绍到居住区、县组织部,然后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并将回执交市军转办。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