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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华谈北京公考申论热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发表时间:2014/1/26 20:30:1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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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华谈北京公考申论热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最近一个时期,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见诸报端,从“问题奶粉”到“苏丹红”风波,从劣质火腿肠到食物中毒案,无一不令人心存疑虑;常言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监为要。只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把群众的饮食安全作为当前食品监管部门的第一要务, 才不负于人民的重托和我们的神圣职责,这是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

  从目前统计的数字看,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道中,中毒人数约为20-40万人。同时,近几年来,毒米、面、油几乎年年“东窗事发”,这不是骇人听闻、危言耸听。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中,食品安全责任涉及质监、农业、工商、卫生、药监等各个部门,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试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上至部门领导、下至工作人员,有谁能脱离“干系”。我们要吸取各地食物中毒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及各部门监管漏洞,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好,确保不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可以说,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它也直接关系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败,也关系着我们监管人员的前途命运。对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必须痛下决心,真正负起责任,不能等事情发生后再进行处理,而应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应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食品的卫生条件、质量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其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擦亮眼睛,把好“入口”关。作为一个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正规商场和市场的产品,不要随意在小摊、小贩处购买,选购食品、饮料时,不能一味贪色贪味,如过白的面粉、馒头、面条等,有可能添加增白剂,应谨慎选购;蔬菜最好挑选带皮和包心的,对有叶蔬菜,则要一洗、二泡、三烫,只要经过处理,一般可去掉80%以上的农药残留。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制、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曝光,揭露其丑恶,以教育群众、警示违规。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制定统一的信息报道与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便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时刻保持自警、自省。针对发生的重大事故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对查到的责任一追到底,决不手软。食品安全是综合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疏忽不得。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恪尽职守,一旦出现不安全事故,必须一级追一级,一追到底,该负什么责任要坚决追查到底,确保食品监督政令畅通。为此,国家应从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财力上把食品安全工作与其他社会事务工作统筹安排,以保障人民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应加大力度,从源头抓起。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倡导“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经营秩序,加强农村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使监管整治工作渗透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形成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知难而进的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要勇于克服困难,善于化解矛盾,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只有这样,让人民群众满意,才能让党和政府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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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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