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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务员考试必备:2011社会热点之萝卜招聘(3)

发表时间:2011/12/27 12:02: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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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病根在哪

“事业单位亮了。”上周,这句“网语”让人印象深刻。通常在网络上,“亮了”就意味着被网友聚焦,成为“热词”。而这句略带玩笑意味的留言,也恰到好处地总结了上周几条热门新闻。

2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其中包括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审查资格、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

事业单位招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热点。与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公务员考试相比,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更强调公共服务的专业技术性,需要根据岗位选用人才,与公务员考试强调“一把尺子量人”相比,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从提高招聘效率的角度来看,把招聘权交给各个事业单位,也是符合当前实际的方式。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监督不畅的大背景下,自主招聘也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带来空间,出现了一些用人不公现象。“不批条子进不去,不是亲属上不来。”出现在招聘中的这些裙带关系,让群众深恶痛绝。专为特定人员设置岗位、设定条件的“萝卜招聘”,以及种种“内定招聘”、“人情招聘”层出不穷,常常成为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在江苏泗阳县近期举行的事业单位招考中,一个职位的笔试成绩前4名竟然座位连号。此外,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面试时间安排在20日,网友质疑是“掩人耳目、速战速决”,而且涉嫌“萝卜招聘”。泗阳县招聘小组称,其中3名考生有舞弊行为,成绩被取消,负责此项工作的人才中心主任被停职调查。

此前,对河北省社科院2011年招聘,网友提出质疑:父亲是“一把手”、招来女儿当下属。当地成立的调查组回应,整个招聘环节并无暗箱操作和违规违纪,该单位“一把手”也没有参与面试环节。此事也许形式上没有问题,但如何维护招聘的公信力值得考虑。公开信息、执行回避、加强监督等,相关制度应该更加具体明确。

总结一下近期查处违规招聘的流程,一般包含这些关键词——出现问题、媒体曝光、追究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媒体曝光成为揭露违规招聘的主要手段,这体现了舆论监督在守望社会公正上的巨大作用,也恰恰反映出制度监督的缺失。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怎样把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结合起来?如何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怎样明确违规招聘的法律责任和追责机制?如何避免常见的岗位条件歧视,以防止招聘为某些人“量身定做”?期望正在收集意见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对这些关键问题作出回应。

招聘立法要让“内定萝卜”走投无路

如今事业单位招聘已然惯例化,却未能制度化,也就免不了各个招聘环节皆有人对其上下其手。然而,有招聘立法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公开公平公正水到渠成。一旦缺少了监督,哪怕程序再怎么看上去很完美很“合法”,也最终离公平公正愈来愈远。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应择优聘用;事业单位确定拟聘名单应予以公示。

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的负面消息近段时间纷纷扰扰。日前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在江苏省泗阳县近期举行的事业单位招考中,某职位的笔试成绩前四名座位连号。对此,泗阳招聘领导小组21日发布公告称,其中三名考生确实有舞弊行为,成绩被取消,负责此项工作的该县人才中心主任被停职调查。而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两名考生的申论竟奇迹般地考了满分,遭到部分考生和家长的普遍质疑:有人怀疑考试泄题,或这两个考生有来头。一份关于湖北省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嫌“萝卜招聘”的举报材料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发帖人质疑拟录取的两名考生均未达到招考资格和加分要求。自2002年开始,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环节应聘进入事业单位已渐成常态,但是由于这些环节仍更多掌握在用人单位乃至个别领导手中,因此乱相常生。除了江苏泗阳明确认定存在舞弊行为,其余“萝卜招聘”的质疑则往往陷入“罗生门”,真真假假,各执一词,而“萝卜单位”也总有各种理由来告知世人,一切纯属巧合。

一切自不多言,正是如今事业单位招聘已然惯例化,却未能制度化,也就免不了各个招聘环节皆有人对其上下其手。按现有制度,事业单位的用人并不需要像考公务员那样有着全国统一的规范考试,而是采用“招聘制”,只要争取到事业单位编制,如何招聘就成了地方政府部门自己的事,给权力寻租留下很多空间。立法规范事业单位招聘无疑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整体部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对事业单位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使单位的性质与用人的“门槛”相适应,而“门槛”又必须与招聘的机制相适应,并在这一基础之上,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选拔考核机制,完善选人用人的各项制度机制,让权力无从插手。

然而,有招聘立法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公开公平公正水到渠成。公务员录取因为一直有统一规范的考试,而做到较为公平,权力、利益较难插手,但至今亦未能完全摆脱“有猫腻”的质疑。备受人们关注的山西省长治市“公考状元被刷”事件近日有了结果:体检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行为,受害人被重新录用,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山西省2011年公务员考录中,法学硕士宋江明取得笔试、面试、总成绩三项第一,但因体检和复检“不合格”,被淘汰出局。宋江明随后在3家医院进行了4次体检,均显示指标达标。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调查报告》明确指出,公务员招考中健康歧视的比例为100%,而这种人为歪曲、肆意制造的“不健康”、“被乙肝”更是趁着各种空档恣意生长。公务员考试一旦缺少了监督,哪怕程序再怎么看上去很完美很“合法”,也最终离公平公正愈来愈远。

同样道理,加强监督监管是确保事业单位公开公正招考的重要措施,不仅程序要合法,要规范笔试和面试,防止考试流于形式,减少面试环节的人情因素。更要保证体制内的制度监督与体制外的舆论监督切实到位,目前看来,事业单位招聘不公的质疑为何不断曝光,正是由于民间拥有极大的监督热情,利益相关者绝不会坐视这种不公发生,利用好这种监督的线索、畅通监督渠道,会让“内定萝卜”真正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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