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我局拟录用刘小萌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反映。
公示受理电话:(010)63417207。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
1 |
刘小萌 |
女 |
132171303224 |
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公告:2012国家拟录公务员公示公告|面试、资格复审信息|补录公务员面试名单
中大网校全新推出考试应用平台>>
在线模场|章节练习|资讯订阅|免费课程|你问我答|每日一练
欢迎进入公务员考试讨论小组共商过关大计
查看报考指南:公务员考试流程 报名时间 成绩查询一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