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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厅举办06年省政府直属机关公务员任职培训班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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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为提高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根据公务员法,经研究,我厅定于2006年在广东行政学院举办8期省直属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为做好任职培训班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和培训名额

  (一)培训对象。省政府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未参加任职培训的正、副处级公务员,应当依法参加任职培训。

(二)培训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妥善安排有关人员如期参加培训,依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二、      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

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国人部发〔200348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要求,以处级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理论联系实际,突出能力培养,运用案例教学、情境模拟、研讨互动、调查研究等形式,强化能力训练。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科学发展观与广东实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提高行政能力、当代领导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为政道德修养、处级领导核心能力等。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处级领导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

三、      培训的时间安排

每期培训班时间为40天,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培训人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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