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申论 >> 申论指导 >> 正文

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必备:《求是》观点集锦(81)

发表时间:2011/11/8 10:40: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国家公务员考试课程,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前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威胁着世界的和平稳定,一些地区和国家内部纷争迭起、动荡不安。在国际局势动荡不宁之际,中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和谐、社会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不断向前发展。中国之所以稳定与发展、中国人民之所以安居乐业,归根结底,是因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找到并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复兴之路,是人民幸福之路。

关于这条道路,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奋斗和探索,中国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八个确立”,深刻地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也指明了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方向。

同时,吴邦国同志郑重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五个不搞”,进一步厘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西方资本主义道路的具体区别,是坚持中国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

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领导核心,其领导和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是符合中国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实际的政党制度,也是保证执政党和参政党高度协调、高效合作的政党制度。当代中国现代化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历史地证明了这种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合作关系,形成这种关系的坚实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而共同担当、共同努力。这种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制度中的多党轮流执政、相互对立、相互倾轧的竞争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多党轮流执政,是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政党,为了各自政党和集团的利益拼死相争、相互恶斗。这不但导致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罔顾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多党轮流执政不符合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政党制度形成过程,不符合中国人民一心一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要求,更没有现实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

马克思主义是被100多年来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特别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指南,紧密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发展实际,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坚持真理、坚持科学、坚持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是坚持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要始终坚定不移。

在当前中国社会,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日益深入,社会的利益关系也日益复杂和多样化,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一致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没有别的什么主义或主张,能够最广泛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引领社会发展进步。不顾当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国情,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必然把谬误同真理混为一谈,其结果必然是动摇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进而动摇我们的整个事业。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

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政治发展形势,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道路和制度形式,最终形成和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保证这种国体能够实现的政体,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既有分工合作、又能集中统一的政治原则,是适合中国社会发展需要和政治要求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有效支持和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密切合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多年来的成功实践,证明它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实际的政体形式,是能够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体形式。

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采取的众议院、参议院(或上院、下院)构成议会主体,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的“两院制”议会形式,是适应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平衡妥协的需要,反映了各国自己的政治制度形成历史,是保证不同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利益的制度机制,根本不符合中国政治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更不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三权鼎立”和两院制在实际运作中,不但造成不同机关相互扯皮、相互诘难,而且难掩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行政权不断膨胀的事实。

不搞联邦制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总体是单一制,这是符合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的制度架构,既能保障中央政府权力的有效集中和统一协调,又能充分尊重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从而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高效统一地促进各项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根据紧迫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推进的实际需要,中国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总体上实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单一制制度。而在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地区,为了充分尊重各民族的自治权利,有效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之后,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架构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赋予特别行政区政府高度的自治权。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联邦制,在联邦政府和自治地方政府之间实行高度的分权、甚至制衡,只是各个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政治发展历程的产物,并不符合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

不搞私有化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改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进行了不懈探索,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引进吸收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反对私有化。这是由中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所决定的。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搞私有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蜕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工人阶级和大多数劳动人民势必会基本上或完全丧失生产资料,势必出现贫富悬殊,导致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本,而多数人陷于赤贫,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社会主义制度难以继续存在。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果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独立就难以保障。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振兴和发展我国经济的正确道路。而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搞私有化,就必然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的改革发展引上邪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最高殿堂。吴邦国同志在这一庄严场合郑重提出的“八个确立”和“五个不搞”,反映了国家的意志、人民的心声。20年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旗易帜,放弃社会主义道路,给国家和民族造成的创伤犹未消弭;如今西亚、北非混乱的社会、动荡的政局、纷飞的战火,也让我们真实地看到内乱给人民带来的深重苦难。殷鉴不远,让人警醒。我们要本着对人民利益负责、对国家前途负责、对民族复兴大业负责的态度,珍视为实践所检验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坚守这些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重大原则,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前行。

(执 笔:房 宁 周少来 王炳权)

相关文章

点击查看更多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辅导资料

栏目推荐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编辑推荐:

高效备考2012国考,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络课堂来帮你!

与更多公务员考试考友们在线交流,快加入公务员考试论坛吧!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