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报考指南 >> 正文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须知

发表时间:2011/7/3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须知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7月9日,在此中大网校提醒各位考生,公务员考试需要不断练习通过做题来查漏补缺!中大网校题库全面升级,助你考试一臂之力。点击查进入题库>>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资格审查 考试大纲
题型 资格复审 面试 体检与考察 公示和录用


报考条件

Top↑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点击查看详情>>


报名时间

Top↑
  2011年7月2日至7月9日

考试科目

Top↑
  包括行测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省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和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职位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

Top↑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时间2011年7月30、31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1年7月30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3:00-5:30 

申 论

2011年7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大纲

Top↑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大纲已公布点击查看详情>>

题型

Top↑
  
序号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满分
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0分钟
100
2
申 论
150分钟
100

资格审查

Top↑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如在7月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10日0:00至7月11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

Top↑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须持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2011年山西省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证》。 点击查看详情>>


面试

Top↑
  资格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省直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市、县、乡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比例的,要减少录用职位,使面试人数与录用职位达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体检和考察

Top↑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除因报名人数、入围人数不达规定要求并经省委组织部决定减少名额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考职位数量足额录用。

公示和录用

Top↑
 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天。届时,省委组织部还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相关推荐:
 
  2011年山西党群公务员考试报名专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