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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参考隐性对策

发表时间:2015/3/3 14:16: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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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隐性对策

在对策题的作答中,并不是所有的对策都需要考生绞尽脑汁的去思考的,事实上在材料中会有很多的提示,并且这部分的提示很有可能就是采分点。这就需要考生用火眼金睛去自己挖掘了,这里江苏中公教育重点介绍一下对策来源中的隐性对策,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顺利渡过难关。

首先是根据问题提对策,在材料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或明显或隐晦的问题,而根据这些问题我们只要转换一下说法就是可以落实到纸面上的对策,例如材料“相关研究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较差;社会保障制度没有覆盖农民和农民工。”在这一段剪短的材料中,我们可以发现一共提出来了三个问题,我们稍加改动就可以有了三条对策:增加农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并且我们可以看到,这三条对策都是表达非常规范的句子,不仅可以用在对策题里面,更可以放在大作文的分论点里面。因此,学会根据问题提对策是很重要的。

前面我们说了隐性对策的第一个,根据问题提对策,在这里再教给大家一个小方法--分析原因提对策。

在申论的材料里面如果明显的出现的导致某些问题的原因的话,我们就可以用到分析原因提对策的方法了,例如在2010年公务员考试试卷中有这样一段材料“《碧海计划》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效应,执行过程中,难以借助法律手段实现管理体系、监测体系、投资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的对接统一,这也直接影响了渤海治理的效果。”这里面提到渤海污染难治理的原因之一是因为《碧海计划》没有法律强制性,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对策:出台相关法律。在这里要跟大家强调的是:法律前面的固定搭配很多,这里为什么可以用出台或者颁布、颁行、建立等,而不能用完善、健全呢?因为材料里很明显的提到了《碧海计划》并不是法律,也就是说渤海治理没有法律依据,而说到完善法律的时候,就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法律,二是法律不完善。因此我们应该用出台而不是完善类似意思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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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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