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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200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

发表时间:2007/6/18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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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200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
2007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从关注“民生”为大背景,以《物权法》的出台为引子,将马路摊贩的治理为考试材料,对考生进行考查,真正作到关注社会热点,以焦点问题为考点,考查考生的分析、论述能力。材料中提供了很多国内马路摊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也介绍了一些国外比较典型的治理马路摊贩的制度。 
本次考试继续延用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一贯的以具体问题为材料对考生进行考核的传统。而在提问形式方面作了创新,采用了针对材料的部分内容,提问的形式。
 
【参考答案】
第一题:
小商贩应该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但长期以为来,因为马路摊贩涉及交通、质量、卫生甚至不公平等问题,我国城管部门对小摊贩普遍采取查抄没收的严厉措施,这不但没有解决城市小摊贩问题,反而影响了政府形象。事实上,在世界很多国家如韩国、法国、泰国都没有采用彻底消除城市小摊贩的措施。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部分城市如上海、杭州、乌鲁木齐、南京等开始部分解禁街头摊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社会普遍欢迎。
 
第二题:
该问题表面看是矛盾,其实不然。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   允许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在该社区附近设立小摊贩。
第二,   政府应对小摊贩实施严格的许可证制度。
第三,   政府应从卫生、环境、安全出发制定体系完备的管理制度。
第四,   政府应实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小摊贩,即行取缔。
第五,   统一摊贩设施、统一摊贩着装,以便民为最终目的,将小摊贩建设成为该社区的一大特色。
 
第三题:
我国部分城市摊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一是有些城市实行彻底取缔小摊贩的措施;二是一些城市在放开小摊贩管理后,政府管理不能跟进。
第一,   政府过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没有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考虑城市小摊贩问题,缺乏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理念,造成对个体利益的“合法侵权”。
第二,   法律制度不健全。物权法刚刚出台,与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未到位,导致执法者无法可依、滥用行政职权。
第三,   部分城市对小摊贩放开管理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小摊贩完全“自由”,最终导致小摊贩不得人心,以失败告终。
第四,   没有因地制宜充分认清本城市的具体情况,没有从本城市的自身特点出发,进行摊贩管理。
 
第四题:
 
标题: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与思考
 
第一部分 提出论点
第一段:治理马路摊贩应该以人为本。
 
第二部分 分析城市摊贩管理过程中的失败原因。
第二段:严厉打击马路摊贩的政策与城市管理的目的南辕北辙。
第三段:严厉打击马路摊贩的政策可行性较差。
第四段:严厉打击马路摊贩弊大于利。
第五段:严厉打击马路摊贩严重破坏了政府形象。
 
第三部分 结尾
第六段:再次重申论点。事实证明,现行的严厉打击政策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带来新的更严重的问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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