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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来宾市红渡镇财政所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8/8/22 17:30: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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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来宾红渡镇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红渡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县招聘红渡镇财政所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岗位:财政所工作人员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专业为财会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者优先录用)、计算机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红渡镇党政办公室(红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五)资格审查。镇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谭柳生,联系电话:0772-5782101。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红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组织体检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镇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镇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人员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给予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红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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