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四川巴中市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成绩排名和资格复审名单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6 10:44:5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1四川巴中市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成绩排名和资格复审名单通知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关于二〇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笔试、加分前公示、统一阅卷评分和按政策加分等规定程序,二〇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现将笔试折合加分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等相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笔试折合加分后成绩与职位排名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点击进入)。
  报考我市公务员各职位报考对象按照《公告》规定享受政策加分的人员和拟加分情况已于先前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点击浏览.xls)。
  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巴中)成绩数据后,按照《公告》规定和公示后情况,对报考我市公务员设置考录职位的3994名应试者中的18名报考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计算所有应考对象笔试折合加分并依笔试折合总成绩进行了职位排名。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对象和递补资格复审
  在参加了笔试所有科目考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根据折合(含加分)后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
  我市2011年拟录114个职位157个名额,进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477名。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表(点击浏览.pdf)。
  首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职位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尽快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至17日(星期六)(每日09:00—12:00、14:30—17:30)进行,因首轮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进行的递补资格复审截止于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12:00。首轮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分工与地点如下: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由职位所在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1130001、1130002、1130006的考生,由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288号(莲花小区对面)畜牧大厦3楼,联系电话:5260773,13981692393(刘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3的考生,由巴中市招商引资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市政中心大楼16楼19号房间,联系电话:5261392,13981669885(彭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7的考生,由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白云台“巴中环保”大楼(市交警支队前行200米)3楼,联系电话:5265906,18981682992(蒲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8的考生,由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5261394,13980298133(赖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9的考生,由巴中市统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市政中心大楼15楼11号房间,联系电话:5268162,13881662668(孙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10、1130011的考生,由巴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5268662,13908294489(戴女士))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401-1130414)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35号劳动大厦6楼1号,联系电话:5220951,13881656565(罗先生))负责。
  3.报考南江县乡镇机关和县属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303-1130336、1130338-1130343)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15282718166(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乡镇机关和县属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101、1130105-1130116、1130119-1130130、1130132-1130139)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3楼,联系电话:7233235,13547313919(万先生))负责。
  4.报考平昌县县级部门(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201、1130203-1130205、1130207、1130208、1130210-1130216)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联系电话:6229937,13989151887(郭先生))负责。
  5.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编码:1130004、1130005、1130206、1130301、1130302)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3,13518478606(胡先生))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承担责任,由此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进行咨询与处理。
  列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对象未在规定的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审核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我们将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告。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拟接受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生证和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有关考生本人学习专业的证明。
  2.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垂管系统的应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体制内在编的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持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所持学历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考生:考生所持学历如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8.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请访问中大网校网站http://www.wangxiao.cn/<_SPAN>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
  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上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办公楼进行。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接受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0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0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需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四、体能测评和相应要求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均须接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林业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在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龙泉丽都后)进行。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手续
  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后发给的《二○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体能测评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执行标准
  按2011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点击浏览)的规定组织实施,分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进行,10米×4往返跑(男女组均测)、1000米(男子组)或800米(女子组)、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评项目均达到对应标准者为合格。被测对象的年龄计算至本人接受体能测评的当日。
  (五)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测评当日8: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8:30后不准再进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用金属鞋钉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另行明确或解释。

  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折合加分后职位排名表.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编辑推荐:
  2011年四川公务员面试真题汇总
  2011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