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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浙江公务员面试技巧:计划组织协调类试题讲解

发表时间:2013/4/22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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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浙江公务员面试技巧:计划组织协调类试题讲解
  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是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公安招警考试等公职考试中常考题型之一,也是广大面试考生备考的重点之一。本文从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的题型特点切入,阐述了该类题型的4大答题原则以及提出解决措施应注意的事项,并通过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进行实例说明。
  题型特点>>
  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是直接考察考生能力的面试题型之一,其根据招考职位来设计试题,通过考生在某一特定情景下开展工作的思路来考察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公务员考试中较为常见的面试题型之一。
  根据招考的职位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小类:
  1、职位型(如何开展本部门的活动)
  2、活动型(如何开展某个具体活动)
  3、方案型(针对某件事件、工作制定一个方案)
  4、协调型(如何处理两个或多个部门间的矛盾,偏向与人际关系处理)
  以上的4小类题型之间的差别是很细微的,这类题型的主要特点是将某一件虚拟的事情交给考生,让考生在虚拟的身份或环境下进行处理,而且往往是将计划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结合在一起,以便从更深层次来考验考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相当一部分的考生并没有这方面的实际经验,因此很难给出非常吸引人的答案。
  那么如何才能在公务员面试中轻松应对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下文中教育阐释了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的4大解题原则。
  答题原则 >>
  在解答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考生需要把握以下几大原则:
  1、工作开展应具有真实性与可行性。因为是在虚拟状态下,同时也因为很多考生并没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所以在解决问题时往往会异想天开。但一旦离开了真实性,这类面试题就失去了其考察的意义,所以在解决某一问题,组织某一活动时,一定要具有真实性,可行性。
  2、活动开展的步骤必须紧密。一般情况下一个活动都是先计划,再实施,再总结的三步进行的,但很多考生在作答时顺序混乱。这就直接体现了考生在组织计划协调能力方面的欠缺。
  3、工作中必须具有真实内容。在具体的活动内容方面,很多考生只会按照“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逻辑思维作答,这样就难免流于形式且很难体现出创新性。工作定会涉及到具体内容,在解答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时加入有血有肉的真实内容,就能将此类题型答得更为完善。
  4、结合自己的岗位特点,性格特点,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相当一部分考生痴迷于所谓的“面试套路”,而且这些面试套路似乎在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中的适应范围非常广。也因此面试套路受到了众多的非议,公务员面试培训机构一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实,所谓的“面试套路”就是一些答题的大的框架,仿佛骨骼之于人体,只有在适当的地方“长出”相应的肌肉组织与其他组织,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此解答计划组织协调类面试题时,只有面试套路+具体的方式方法,才能体现出特定的面试题及考生自身的特点与风格,才能真正打动考官,从而在众多的面试者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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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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