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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4:51:3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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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事局决定组织2010年我市部分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10年3月31日。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必须具备:
  1、年龄18至25周岁(198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特殊岗位(专业)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1974年3月31日后出生);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同时符合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其他体检标准;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另外,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还必须: ①有吃苦奉献精神,安心基层工作;②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的应同时获得相应学位;④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调。若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人员限211工程院校及其他重点院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职位:详细查阅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http://www.shanweirc.com.cn)或2010年3月4日的《汕尾日报》。
  报考我市选调生、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公安职位的,以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报名
  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实施。报名采取先在网上报名、然后由本人亲自到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4日上午9时至7日下午16时。
  报名网址: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cn)。
  2. 现场拍照确认和缴费时间:2010年3月9日至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现场拍照确认地点: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
  3.现场缴费: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各位报考者自己备好银联卡现场刷卡缴费)。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必须先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直接登陆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按A4纸规格双面打印),然后携带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照1张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报名点(汕尾电视大学)进行现场拍照和信息录入。
  2.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①应届毕业生必须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除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②社会人员必须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a.在国有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示。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除了所在单位(学校)出示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外,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具同意报考意见;b.人事档案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由现人才交流机构出示同意报考证明;c.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d.其他报考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中,除了出示同意报考意见外,还要求注明其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及其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以方便了解情况)。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现场报名确认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3月18日至19日。报考者应在此规定的时间内到汕尾市广播电视大学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选调生职位的《申论》科目根据选调生职位特点单独命题,注重组织领导能力基础适应能力和发展潜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报考职位,分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两类,法律业务职位的《申论》科目根据职位特点单独命题。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者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汕尾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申请办理加分手续。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规定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参照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体能素质测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①单项成绩为0分的;②两项成绩不合格的;③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笔试、面试成绩届时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见附件4)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请各级人才交流机构等相关单位在报名期间要组织人员加强值班,热情为广大报考者提供优质服务(联系电话:汕尾市人才服务办公室0660—3371376,陆丰市人才交流中心0660—8821147,海丰县人才交流中心0660—6600122,陆河县人才交流中心0660—5517638,城区人才交流中心0660—3295386,红海湾人才交流中心0660—3436880,华侨管理区人才交流中心0660—8254400)。
  本公告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cn)或2010年3月 4日的《汕尾日报》。

  附件:

  1.汕尾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4.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汕尾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登录下载并按A4纸规格双面打印此表后带至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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