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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公务员不能再当估价师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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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人员等不能再当估价师,严禁对外出借评估资质和资格证书,严禁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严禁接受商业贿赂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记者从近日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评估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评估市场秩序。 
按照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新近出台的文件规定,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服务公司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规定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并取得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严禁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对外借用资质或资格证书收取费用,严禁估价机构假冒估价师签名出具估价报告。估价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估价业务应由评估机构统一接受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要自觉抵制和严禁商业贿赂,既不能接受委托方的贿赂,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非法获利,损害国家和业主利益;也不能以给委托方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获取业务。如有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执业资格注册等处分。 
根据新规,政府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再作为专职或兼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已兼职的必须退出,否则将被取消估价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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