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访办”)面向社会人员和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来访接待岗位3名
来信办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法律、文秘、公共管理类专业,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社会人员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6、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7月7日-16日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市信访办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2、户口本(卡)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邮寄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和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东城区正义路2号市信访办人事教育处
邮编:100744
四、考试安排
市信访办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5193775、65193736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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