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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彰显以人为本 实施科学戒毒

发表时间:2011/7/1 11:28: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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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备受社会关注的《戒毒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后的第三个国际禁毒日公布施行,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禁毒的决心和力度,将对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普及“爱生命、不吸毒”的禁毒意识,维护社会秩序,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建立。

当前,全球毒品持续泛滥,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制造、走私、滥用依然活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不断加大。同时,国内滋生、诱发毒品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仍然不少,吸毒人员居高不下,戒毒人员复吸率高、回归社会难问题仍很突出,新兴合成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蔓延现象正在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全国整体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戒毒条例》的公布施行,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戒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建设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戒毒条例》在第二十四个国际禁毒日公布并施行,也是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对国际禁毒工作的贡献,这个条例将以其鲜明的中国元素和时代特色,为国际戒毒工作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典型模本。

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行为人,又是病人,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爱护。《戒毒条例》在各项戒毒措施以及戒毒的各个环节都充分体现了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从戒毒治疗到康复指导,从职业技能培训到生活救助服务,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整合各种力量,帮助戒毒人员关爱生命、拒绝毒品、回归社会。

彻底戒绝毒瘾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戒毒条例》公布施行前,我国被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吸毒人员超过200万人,相当多的吸毒人员存在戒断难、巩固难、高复吸的现象,戒毒人员屡戒屡吸、不被社会接受的问题突出。如何总结戒毒工作的规律特点,建立科学、系统、完整的戒毒工作模式,一直是戒毒工作努力探索的重点和难点。《戒毒条例》的实施,确立了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形成了全面而系统的戒毒措施网,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整而有机地衔接起来,这必将开拓中国戒毒工作的新纪元。

戒毒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戒毒条例》确立的制度,要落实为工作的规则和行为的准则,还需要条例规定的各方面责任主体共同付出艰辛的努力。各级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专职工作小组、戒毒专业社会服务组织、禁毒志愿者都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关爱戒毒人员。更加重视对弱势和特殊人群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为新的戒毒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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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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