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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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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第l题参考答案:从给定的资料可以看出“泔水油”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①没有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能够消纳所有餐饮垃圾的收集体系。

②多口管理和处罚条件不健全,有关主管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协作。

③政府监管不力,对违法分子打击不力,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④暴利、低风险加上利欲熏心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第2题参考答案: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给我们正常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阻碍。虽然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对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和制裁,但在利欲熏心的驱使下,再加上各种原因致使这类事件仍屡禁不止。

查处和打击只是摁下了葫芦,但瓢还是照起,究竞为什么呢?首先,相关部门查处手段和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伪劣现象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多口管理致使有关部门在查处这类事件中困难重重,协调、联合执法又很难凑齐人手,这些情况致使查处不力。由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查处手段、查处行为和处罚措施都显得苍白无力。其次,消费者对假冒商品、伪劣商品抵制不力。假冒、伪劣商品由于其成本低、出售价格低,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因此这就给假冒伪劣行为打开了市场。

再次,受经费的限制。由于政府对打击这类事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造成经费不足,因此无法花大力气查处那些隐蔽性的制假造假活动,为这种不法行为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因此,政府要通过以上分析,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和制止这类事件的发生,让其不再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让葫芦摁下瓢不再起。

第3题参考答案:要解决马路公共设施被盗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根除盗窃者的盗窃心理,要解决这种现象,我的建议为:(1)切断盗窃者销售赃物的市场渠道。主要是整治废品收购站,禁止废品收购站收购无证明的马路公共设施设备。对废品收购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无照废品收购站,对违法收购行为进行大力处罚甚至取缔。从根源上制止偷窃行为

(2)将城市公共设施纳入立法保护,加大对偷窃城市公共设施的处罚力度。同时把具体的处罚措施公示于众,让偷窃者从心理上畏惧。

(3)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对偷窃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可以对举报者进行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提高人们监督的积极性。

(4)加大对全民的素质教育力度,增强市民的公德意识。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对爱护和保护马路公共设施活动进行宣传。

总之,公共设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我们每个人都应爱护它,监督破坏它的行为,让偷窃马路公共设施的行为和现象不复存在。

第4题参考答案:治标须治本近年来,假油、假酒、偷窃马路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为人们所深恶痛绝。政府屡屡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制裁,但此现象还是照常发生,大有愈演愈烈、越挫越勇的势头。这是什么原因?经过调查分析,以前的打击制裁只是在做表面的事情,要彻底杜绝这种现象,我们一定要在治标的同时治本,即治标须治本。

不法分子胆敢在政府“严查”和“人人喊打”中继续作案,主要原因是:一、利欲熏心,二、“严查”不严。因此要做到治标治本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采取措施切断不法行为的利益链条,让不法分子无利可图。在对付伪劣产品方面,一定要严把质量关,对伪劣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让伪劣商品无市场销售,让伪劣商品在市场无处藏身。在对付偷窃马路公共设施方面。要规范化管理废品收购市场,让偷窃的东西无处可销。

第二,要经常开展提高全民素质和公德意识的教育和公益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教育,要让人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对不法行为的监督和斗争,让不法分子从心理上意识到不法行为的危害和要承担的后果。

第三,要健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措施,对不法行为和犯罪分子进行切切实实的打击和惩处。现阶段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还不健全,因此一定要加大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但执法不严,那也不能治本。每次“严打”过后造假的依然造假,害人的照样害人,盗窃犯蹲几天监狱出来之后,继续偷窃,只是手段更高明,技术更先进,活动更猖獗。

所以,要根治这些现象,必须严格执法,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他们彻底打消侥幸心理。要彻底打消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我们在立法的时候要吸收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那就是对这类犯罪分子处罚严厉,如法国对制假售假者的罚款高达l00万法郎,并判令2年监禁。而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销售明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为标准的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出,我国在这方面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处罚过轻,起不到威慑违法分子的预防作用,因此说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总之,那些造假和偷窃等违法现象,严重侵害了人民的利益,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很大的危害,必须采取措施做到标本兼治才能根除这些社会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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