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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2011下公务员总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6 10:44:5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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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2011下公务员总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泸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以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以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6:00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泸州市人才市场三楼(泸州市公安局110大楼斜对面)进行。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8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2月20日18:0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备好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于2011年12月24、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1、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查询

   2、 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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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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