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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素质测试》真题解读

发表时间:2014/1/26 22:42:3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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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素质测试》真题解读

  2011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的《行政执法素质测试》考试大纲明确写明考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素质、《行政许可法》及相关素质、《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素质、《行政复议法》及相关素质和《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素质。综合近几年的考试情况分析,深圳市《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命题趋势体现为:

  一、考试内容稳定

  近几年的考试均严格依据考试大纲的内容要求命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并不仅限于这五部法律,还包括相应的条例及司法解释。如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即多次考查。

  例题1: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表述中( )情形属于该规定的例外。

  A.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

  B.原告因行政机关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C.行政机关认为原告起诉起过法定期限的

  D.原告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而未履行的

  E.事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名师解读】此题答案为AB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重要考点突出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虽然内容较多,但在考试中重点非常突出。例如《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素质,就有行政处罚的原则、程序、处罚机关、处罚内容等重要考点,每年的考试都会进行重点考查。

  例题2:《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50B.20

  C.30D.40

  【名师解读】此题答案为A。《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直接考查法条的题目居多

  虽然试卷题量较大(共120道),但绝大多数题目均为直接考查法条,具有小案例的题目也只是简单的法条应用,因此整体难度不大,偏重于对考生法条记忆的考查。

  例题3:国家赔偿费用,由( )。

  A.赔偿义务机关的日常业务经费支付

  B.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收费收入支付

  C.赔偿义务机关本级财政预算支付

  D.直接责任人员赔付

  【名师解读】此题答案为C。《国家赔偿法》第29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此对于深圳市的《行政执法素质测试》考试的复习应当抓住重要考点(研习历年真题有利于把握重点),以法条的学习为主(推荐考生在有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对基础理论也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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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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