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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公务员考试条件分析

发表时间:2016/2/2 17:05: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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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公务员考试条件尚未公布,参考15年信息:

注意:以下政策参照2015年西藏公务员考试公告,请以2016年最新公告为准。

一、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1997年9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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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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