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联合招考工作,全省共招录公务员3050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系统621名,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机关2429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201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他报考人员须是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人员,户口以201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1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08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09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0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以上人员。
10、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1年3日1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政治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1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二、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录公告和有关信息
3月12日前,在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招录公告、考试大纲,公布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等信息。各设区市使用的网站分别为: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jzrs.gov.cn/)
张家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zjkrsrc.com/)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
唐山市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廊坊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保定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bdrc.com.cn/)
沧州人才网(http://www.czrcw.com/)
衡水人事人才网(http://renshiju.hengshui.com/)
邢台市人事局网(http://www.xt-rsj.gov.cn/)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rsj.hd.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公务员或选调生的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符合报考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ttp://gwy.hebpta.com.cn)。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每人需加收3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报考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办公厅(室)职位的,招录职位中注明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须增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包括通信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保密知识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三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4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4月24日下午14:00—15:3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省直机关(系统)各职位的考生,报考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办公厅(室)职位中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各职位的考生,以及报考“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科员B”、“中共迁安市委办公室科员C”职位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其他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本设区市的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5月1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5月17日-5月19日,报考省直部门和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所报考部门(系统)的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进行证件审核;报考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和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证件审核中,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批次和时间。第一批:报考省直机关和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5月27日至5月29日面试;第二批:报考司法厅所属单位的考生,6月4日至6月5日面试;第三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 6月11日至6月13日面试;第四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剩余部分)的考生,6月18日至6月19日面试。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3、面试地点。省直各部门(系统)考生在石家庄市面试,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考生在各设区市面试。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4、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增加专业科目测试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要求,其中,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在本市网站公布。
(六)体检、报考公安系统考生体能测评
1、体检的时间。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在本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的体检时间在本市网站公布。
2、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3、确定考察和体能测评对象。除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外,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4、体能测评。报考公安系统体检合格的考生,于6月25日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能测评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根据体能测评情况统一划定体能测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省直机关(系统)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各设区市在本市网站进行公示。
(九)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对审批录用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通过用人部门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考生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其中,招录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职位表
1、 省直部门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2、 石家庄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3、 承德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4、 张家口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5、 秦皇岛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6、 唐山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7、 廊坊市市直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8、 保定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9、 沧州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10、 衡水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11、 邢台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12、 邯郸市各级机关招录人数、职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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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河北省2011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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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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