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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北京公考申论范文背景材料详解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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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一:

行业协会应从“强制”走向“引导”

谈到行业协会,其实在我国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渊源。唐朝时就已经存在有所谓“行”或“行帮”,至明清时,行业组织又进一步发展成为“公所”或“公馆”。而进入现代社会,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行业协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完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在行业协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行业发挥了调节市场的巨大作用,但其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而在众多的问题,最关键的莫过于“意识”二字。绝大多数的人都寄望于行业协会能够监管好自己的会员,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但却忽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行业协会成立的目的是什么呢?从学术角度上来看,行业协会实际上是由某一行业内的竞争者组成的非盈利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该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在雇佣方面提供多边性的援助服务,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行业内“会员”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惩罚”违规者而诞生的。所以,在今天看来,人们对行业协会的做出的“监管职能的期待”,其实本身就违背了其原来的本意。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既然行业协会目的不在于“监管”,那么行业协会究竟可以为我们带来些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细心地思考一下:行业协会实际上是一个“软性的”组织,其“特长”并不在于其“强制性”,而在于其“引导性”。因为“强制性”的监管职能其实不需要行业协会去做,因为我们的“法律”似乎更适合充当这一“角色”。而行业协会既然是一个“自愿性”的组织,应该更多的是去“引导”会员,“增强”会员的守法守规的意识,使大多数会员都能做到“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行业协会不应该着眼于问题发生后对会员的所谓“行业处罚”,更多地应该是努力地引导会员避免受到“法律处罚”。

那么如何让行业协会更好地引导会员呢?首先就要改变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各自为战”的狭隘商业思维。我们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不仅在国有企业,还要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使之能够积极参与行业协会。

同时我们还要根据行业协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如构建行业协会评价指标体系,公正合理地评估会员的各项指标。同时协调行业协会内部的组织建设,明确权责,加强配合协调,同时建立良性的外部监督机制,既要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又要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使得行业协会既能保护好行业会员的利益,又防止权力的滥用。

在现代的民主社会中,所有的国家都越来越重视类似行业监管这类的“软性监督”,我们对于行业协会的态度实际上应该是辨证地去看待,行业协会不可能是“包打天下”的英雄好汉,不可能解决一切的行业难题,因为其本身就有一定的局限性。行业协会的角色更多的应该是一个“交通指挥员”,指引会员们一直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申论范文二:

从“行有行规”说开去

——谈我国行业监管制度的完善

谈到行业协会,其实在我国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渊源。正所谓“行有行规”,进入现代社会,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行业协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完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在行业协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行业发挥了调节市场的巨大作用,但“行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问题却依然在制约众多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最近的行业协会组织主导的价格上涨带来的争议,带来的更多的是人们对行业协会在“利”与“义”之间徘徊的思考。行业协会内部机制中存在的的监管漏洞,如接受企业赞助等违规行为,让我们认识到我国的现代行业监管依旧处于“发展阶段”,离“成熟”依然有很长的距离。而从“外部因素”来看,出口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让我们感到完善行业监管的迫切性,而从“内部因素”来看,少数地方政府参与的商业性“地方保护主义”,更让我们感到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必须“脱钩”的必要性。

环顾行业协会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时存在的众多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戴斌老师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展开对策:

首先,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扩大其职责范围:为维护行业的利益,协会应参与制订行业发展、改革的决策论证,做好行业的代表;为实现有序竞争,协会应当制订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做好国家监管部门的助手;

其次,行业协会应当以各种形式向会员企业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做好企业的参谋;努力引导企业增加透明度,同时行业协会应做好与社会舆论和公众的沟通工作,发挥企业与社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要为行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努力树立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社会信誉。


      另外,我们还应该看到,由于我国目前各个行业都处于一个较佳的发展时期,行业协会必须不断改革现行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的选举制度,推荐一批在业内威信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的人作为协会的管理岗位候选人。同时应广开门户,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高素质、高学历、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使之向着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发展,以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我们的“行规”,同时也要保证“行规”的有效执行。只有在“行有行规”并且“有规必依”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好地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商业环境。

背景材料一:

卫生部公布牙防组审计结果:违规收费208.5万元

中新网6月11日电 今天上午,中国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据悉,卫生部日前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1997-2006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违规收取“认证”收入208.5万元。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实施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并且收取了相关费用是208.5万元。

二、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46000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三、财务管理问题。一是未经批准开设帐户。1997年牙防组未经批准,开立了银行基本帐户,这个帐户在2006年11月被撤销。二是对外贷款问题。1994年,牙防组贷给广东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50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15.4万元。三是补记入帐。牙防组1994-2006年收取赞助款等18.4万元,并直接支出7.6万元,没有及时入帐,到2006年7个月才补记入帐。四是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牙防组印制的牙防宣传的书刊、图书资料等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严格的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组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金会外汇帐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审计结果,卫生部决定牙防组收取的“认证”收入全部上交;鉴于牙防组已经撤销,卫生部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彻底清理牙防组的遗留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背景材料二:

牙防组曾收取宝洁1000万元人民币捐赠

CCTV《第一时间》今日播出节目,全国牙防组:一个没有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以下是节目正文:

全国牙防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他们又做了哪些事情,我们通过一条短片来了解一下。

全国牙防组是在1988年在卫生部的批准下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目的是向全国人民宣传口腔卫生和牙齿保健,它并不是一个认证机构,也没有认证资格,但是从1992年起,牙防组为了赢利开始为牙膏等口腔保健品进行认证,到目前为止,它已经为佳洁士、两面针、乐天木糖醇等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过认证,类别涉及牙膏、牙刷和口香糖。据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介绍,在认证过程中,除了检测和实验等少量费用,牙防组不收取任何资金,但是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就需要提供捐赠,而且捐赠费用大大超过认证费用,例如,2002年牙防组为佳洁士含氟牙膏作出认证,并在佳洁士的广告中出现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形象后,宝洁向它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而2005年在对乐天木糖醇进行认证后,乐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牙防组百万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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