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哈尔滨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
2011年11月30日上午8:30开始,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体能测试。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或乘114路车到终点下车。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已列入2011年哈尔滨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黎明监狱医生岗位、万家劳教所医生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按时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项目与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体能测试程序与步骤
(一)考生报到。已列入参加体能测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于11月30日上午8:30前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0号楼一楼大厅报到,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确认。工作人员对照已有报考资料和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三)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测试现场,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考官当场记录考生测试成绩并作出评判。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应尊重考官、文明礼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在测试现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喧哗、打闹。测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测试资格。
2、考生自带运动服装及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每人缴纳体能测试费100元。
哈尔滨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编辑推荐:
2006年—2010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汇总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