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48)

发表时间:2012/2/22 14:17: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2012年公务员考试课程,中大公务员考试网的小编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公务员考试资料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如何惩处卖儿卖女的行为

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子女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果该亲生子女不满14周岁,对于这种出卖行为,由公安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父母应当领回被出卖的子女;如果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拐卖儿童罪,处罚会严厉得多.

(二)如果该亲生子女是已满14周岁的女性,情节严重的,出卖人甚至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能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吗 亲生父母谁来赡养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当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规定,受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因此,子女即使已经赡养了继父母,对亲生父母也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相关文章

2012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二及答案汇总

2012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

公务员考试时间 公务员考试试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  公务员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vstara)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各地资讯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