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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新政策鼓励全省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就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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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记者从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将采取考试选拔的方式,每年选拔100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他们到基层工作两年后,可择优录用到有行政编制空额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再试用。在基层工作两年期间,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

 吉林省将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2006年起,每年招募200名至300名高校毕业生志愿者,主要充实到吉林省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乡、镇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志愿服务时间为两年。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为其保留学籍两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已落实具体单位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凭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增加10分;对报考研究生的,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在自愿服务期间,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

 从2006年起,连续五年时间,吉林省每年选拔300名至5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对工作两年后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报考研究生的,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对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

 在吉林省具有推荐、面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保送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安排到吉林省农村高中工作,可同时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工作满5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在基层工作或另行自主择业。

 从2006年开始,盛市州两级党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要优先录取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特殊职位招考)。对其他招录到盛市州两级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其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年至2年。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今后省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乡(镇)基层或城市社区工作两年以上的毕业生。

 对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实行待遇倾斜政策。对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可依据相关文件,优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限制,超岗聘任;行政管理岗位可不受同级职务职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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