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人事厅、公安厅决定组织我省部分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34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供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6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年龄为18至25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肝功能体检乙肝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呈阳性者不能录用。
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5.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005年下半年招警考试中已进入录用范围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考。
三、报名
时间、地点和要求(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
(二)报名地点
招考单位所在市报名点(具体见职位表)。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请登陆指定网站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内地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内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部分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办法以当地公告为准。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职位以本公告为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2006版《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笔试时间: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组织阅卷评分,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划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у= 2χ+ 10 10<χ≤100
1.6χ+ 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以上政府人事、公安部门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在各市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事厅确定。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是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男、女
面试、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对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对这次招考未招满的空缺职位,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事厅、公安厅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
附件:广东省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公安厅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