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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应给身份证查询安上“安全锁”

发表时间:2012/1/6 16:28: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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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2012年公务员考试课程,中大公务员考试网的小编特别编辑汇总了有关于公务员考试资料的相关内容,以供广大考友参考借鉴,祝大家考试顺利!

媒体报道,市民反映称,多家网站花5元即可查询身份证真假,提供号码后不仅能显示发证地,还能显示照片。北京警方表示,目前公民身份信息不对个人开放,进行收费查询的网站违法。律师称网站提供的信息如真实涉侵权,虚假则涉诈骗。

从保护个人信息及公民权利的角度,任何一个商家或组织没有任何权力将公民身份证信息用以“牟利”。这样以提供查询身份证信息平台的方式,却行“牟利”之实的做法,无论怎样都于法不符,应予以强烈谴责并彻底查处。

公安部曾于2001年成立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身份信息核查、人口数据统计等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服务。在当时大的背景之下,一些商业网站通常是采取“收费”方式给公民提供查询身份信息的“平台”。在取消查询服务之后,如果一些商业网站依然设置有“付费查询”功能,说明相关部门对公民身份证信息的平台有管理不善之处。

就此,为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就亟待给公民信息安全与保护加上一把“安全锁”。一者,应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提供信息服务和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应以一个审慎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公民信息安全的保护,真正堵住个别商业网站或商业经营机构利用公民信息牟取暴利的“漏洞”;同时,应加强对管理者疏于管理的责任追究。二者,对于公民身份证信息的保护和保障,法律有必要及时跟进。国外早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法国刑法则规定,如果利用行业之便掌握了他人信息,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隐私信息泄露出去,可判处一年监禁和15000欧元罚款。而在我国,从2003年就起草的《个人信息法》迟迟不能出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放纵”。就此,期待《个人信息法》能早日出台,以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放心的个人信息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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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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