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报考指南 >> 正文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发表时间:2013/3/2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及行政执法类(警察)的狱医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以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编辑推荐: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