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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助理医师辅导精华:住宅小气候的卫生要求

发表时间:2010/7/26 15:46: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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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助理医师辅导精华:住宅小气候的卫生要求

 
     住宅小气候的卫生要求是为了保证大多数居民机体的热平衡,有良好的温热感觉,各项生理指标在正常范围以内,以及有正常的学习、工作、休息和睡眠效率。因此,小气候的各个因素必须在时间、空间上保持相对稳定。

由于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居住条件(建筑结构、通风和采暖方式等)、生活习惯(服装、饮食、起居习惯等)等各有不同,居民对气候也有不同程度的适应力。在制定小气候卫生标准时,要研究影响室内小气候和机体适应能力的各种因素。气温变化既是影响体温调节的主要因素,又较易受外界气象因素的影响,所以制订室内小气候标准应以气温为主。住宅室温标准一般指气湿、气流、热辐射在正常范围时,居室中央距地板1.5m高处的气温。由于冬夏两季室内外温差较大,因此制订住宅小气候标准应以冬夏两季为主。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夏季空调室温22℃~28℃、相对湿度40%~80%、空气流速≤0.3m/s;冬季采暖室温16℃~24℃、相对湿度30%~60%、空气流速≤0.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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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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