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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湖南某县村民何某、张某等3人从某市矿务局工厂购回3.32吨装白砒灰的塑料编制袋,并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秦某、田某等3人。秦某等3人随即请来帮工将袋子在屋前的小渠中漂洗,在晒谷坪上晾晒。袋中的白砒灰随之进入空气和水中,造成一镇一乡、63个村、12个村民组40户的92人不同程度砷中毒,22437公斤粮食由于晒在坪里面而受污染;含砷量最高超标112倍不能食用;稻田、水渠底泥砷含量最高超标95倍;沿水渠以下10公里的水体中砷含量均超标。何某、秦某等6人怎么也没想到在小区里漂洗塑料编制袋竟然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请问:
(1)何某、秦某等6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何某、秦某等6人已构成什么罪名?
(3)对何某、秦某等6人是否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为什么?
案例8:位于县城北郊的某化肥厂有一条排放污水的管道通向小河,管道途中有村民张某承包的鱼塘一口。1999年8月26日,张某发现排污管道有漏水现象,即向化肥厂反映,并要求化肥厂采取措施防止漏水。化肥厂考虑到近期雨水较少,未对管道进行修理。同年9月7日,一场罕见的暴雨持续了3天,待雨过天晴后,张某鱼塘里的鱼全部死光,经济损失21600元。经调查、检验,系管道漏出的污水随雨水一同流入鱼塘,造成水污染致鱼死亡。张某要求化肥厂赔偿损失,化肥厂认为下大雨是自然灾害,往年同期都是干旱无雨,给张某造成的损失是意外事件,不予承担责任。请问:
化肥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
案例9:曹某家隔壁房主买来一台榨油机,放在仅与曹家一墙之隔的房屋内,开办对外营业的榨油作坊。榨油机器整日隆隆作响,有时黑天半夜里还开机榨油,振动和噪声使得曹家不得安宁。为此,曹与隔壁房主作过多次交涉,但始终未解决问题。无奈,曹找到市环境保护局,请其出面解决。环保局并没派人对现场进行检测。振动和噪声使得曹家无法忍受。请问:
对于这一振动和噪声污染纠纷,曹某可以通过哪几种途径来解决。收集整理
案例分析
1、某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2004年,该厂通过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审批。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07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未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改造,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也未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原废水处理设施无法处理大量的新增废水,造成处理池废水外溢和直接排放,污染了附近的河道。区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对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但化工厂以保守技术秘密为由阻拦环保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并拒绝提供扩建工程的任何资料。经环保局对排污口污水排放进行监测,表明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问题:请说明该化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答:1)该化学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项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扩建的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属于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工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动工建设。
(2)该化学厂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化学厂扩建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予以改造,违反三同时制度。
(3)该化学厂违反了许可证制度。即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该项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在扩建有关设备以前并在未向环保局申报,获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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