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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污水再生利用知识点精析6

发表时间:2013/9/6 16:34: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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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全面的了解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中大网校辑部编辑特针对环保工程师考试识点讲解,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提名!

 5 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5.0.1 污水回用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保证供水水质稳定、水量可靠和用水安全。再生水厂设计规模宜为二级处理规模的80%以下。工业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应以新鲜水系统作备用。

5.0.2 再生水厂与各用户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传输系统。

5.0.3 再生水管道严禁与饮用水管道连接。再生水管道应有防渗防漏措施,埋地时应设置带状标志,明装时应涂上有关标准规定的标志颜色和“再生水”字样。闸门井井盖应铸上“再生水”字样。再生水管道上严禁安装饮水器和饮水龙头。

5.0.4 再生水管道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埋没时,再生水管道应位于给水管道的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均不得小于0.5m。

5.0.5 不得间断运行的再生水厂,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5.0.6 再生水厂的主要设施应设故障报警装置。有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泵站,应采取水锤防护措施。

5.0.7 在再生水水源收集系统中的工业废水接入口,应设置水质监测点和控制闸门。

5.0.8 再生水厂和用户应设置水质和用水设备监测设施,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0.9 再生水厂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和用户用水设施,宜设置取样装置,在再生水厂出厂管道和各用户进户管道上应设计量装置。再生水厂宜采用仪表监测和自动控制。

5.0.10 回用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各工序应建立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执行岗位责任制,并应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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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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