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环保工程师考试: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13

发表时间:2011/11/17 15:04: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环保工程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2012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汇总

案例 3 电磁辐射污染环境

【 案情 】

南湖小区属大型居民住宅区,住宅区内建有一座 800 千伏以上变电站。过去该变电站附近没有任何建筑,后房产开发商为充分利用土地,便在离变电站不到 2 米的地方开始修建两座居楼。后买楼房的居民从报纸上了解到电磁辐射本身是一种污染要素,人体暴露在强电磁场中会受到一些有害影响,于是纷纷向小区开发商反映,要求停止建设居民楼开发商告知 , 居民楼的建设规划已经过规划局批准,不存在违法问题,对居民的要求置之不理。居民无奈以规划局和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请求为:(1)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2) 终止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

【 问题 】

1 、 本案违反 了《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的哪些规 定 ?

2 、 法院是否受理居民的诉讼 ?

【 分析 】

1 、 本案违反了《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 20 条的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 , 不得修建居民住宅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本案中变电站电压已超过 100 千 伏 , 属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在其周围附近不得建设居民楼。因此,规划局同意在离 800 千伏的变电站不到2 米的地方修建居民楼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2 、 法院应驳回居民的诉讼。因为居民诉讼请求中包括了两类诉讼,要求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应以规划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终止购房合同 , 返还购房款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应以房产开发商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居民将这两种诉讼混为一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相关文章:

2012环保工程师:尾矿库介绍汇总

2012环保工程师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汇总

更多关注: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勘察设计工程师

        [VIP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15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勘察设计工程师

        [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