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3 17:15: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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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考试');">爱学习,爱】 2009年3月21日
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对有关当事人来说都是不利的,但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准确地应用法律规定,使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加以明确,特别应注意下列问题:
1、如果托运人在托运货物之前或同时既没有办理声明价值也未曾向保险人投保,一旦在航空运输期间货物发生损失,就应按照有关国际公约或国家有关法规予以赔偿;如果托运人办理了声明价值,就在声明价值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2、如果托运人投保了货物航空运输险,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由承运人过失造成的损失,应由承运人按责任限额赔偿,保险人不负担责任;
3、如果托运人投保了货物运输险,承运人也投保了法定责任险,那么从理论上讲,保险人既要承担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又要承担因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损失。但二者必居其一,保险人实际上,只承担其中的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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