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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提示:本节内容大纲的要求是“掌握”,重点掌握出口收汇的原则、核销手续以及核销单的缮制】
外汇核销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之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这套制度叫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统称之为外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要求,通过海关对出口货物的监管,对出口单位的收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而进行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企业必须按照该规定办理。
一、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原则、范围和程序
(一)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
有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出口企业
(二)出口收汇的原则
1、属地原则:即企业在其注册所在地进行核销单的申领以及核销等工作。
具体操作程序:网上向外汇局申请领用的核销单份数——本企业的操作员凭IC卡去外汇局领取纸质的核销单——外汇局发放纸质核销单——将核发的核销单的底帐数据联网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
注意!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
2、谁单谁用:谁申领的谁用,不能相互借用
3、领用衔接:多用多发,不用不发
4、单单相应:一份核销单对于一份报关单
5、出口后的交单:一般出口企业在出口后不需要再到外汇局进行交单,可以上网交单。但若需要报关后60天内办理出口收汇手续的,则要先网上交单再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6、收汇后的核销:
远期出口的,企业应当不迟于预期收汇日期起30天内办理出口核销手续
对于预期收汇日超过报关日期180天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到外户籍办理远期收汇备案。
(三)出口核销的范围
1、收汇贸易:一般贸易、进料价格、来料价格、来件装配、有价样品
2、不收汇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书屋投资、记账贸易
3、其他贸易:计收、出境展览、承包合同、赠送等等
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
它由存根、正本(分为左右两联)共三联构成
(一)核销单存根的填写
由出口单位在货物报关时填写,共由六栏内容
1、出口单位名称栏
2、单位代码:填写企业代码 10位字符
3、出口币种总价栏:填写成交价格和应收汇币种金额
4、预计收款日期栏:按信用证即/远期、托收即/远期、汇款、现金填写
5、备注栏:填写发票号和合同号
6、此报关有效期栏:填写预计出口报关的有效日期
(二)核销单正本的填写
左联是由银行、海关、外汇管理局填写并盖章,有5栏。
除了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栏外,就是多了银行签注栏、海关核放情况栏、外汇管理局核销情况栏(一般由外汇管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
右联是出口退税专用联,由出口单位填写,也是共有5个栏目。
1、出口单位名称栏:要加盖出口单位名称
2、单位代码栏
3、货物名称、数量、币种总价栏
4、报关单编号栏
5、外汇管理局签注栏:加盖“已核销章”
三、出口收汇核销程序
外汇局和海关依据货物出口是否收汇等情况,将出口报关监管方式分为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和不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两类。
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的办理手续:
1、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领取中国电子口岸IC卡
2、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3、凭核销单和其他海关要求的材料办理出口报关
4、收汇后凭报关收汇以及核销单等纸质凭证多电子信息办理核销手续
5、核销后,企业可以向国家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注意问题:
1、出口企业与收汇企业应当一致。若有代理出口业务的情况,应有代理方负责出口、收汇及核销。
2、企业若遇到出口核销单或报关单无电子底帐数据,或纸质单证与电子底帐数据发生差异,企业应持核销单或报关单到相关外汇局或海关查询,接到查询要求的外汇局或海关应当在5天内解决问题。
3、外贸管理局不予核销的情况:
A、未按出口收汇核销规定及时收汇者
B、未按规定办理结汇或收汇者
C、无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收账通知或其上没有注明核销单编号者
D、核销单与报关单内容 不一致或有涂改者
E、出口商品收汇后的单价低于有关商会规定的出口协调价者
F、超过规定支付佣金、回扣及其他从属费者
G、违反出口收汇核销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核销单挂失以及退关后核销单注销手续
(一)出口收汇核销单遗失后的挂失
1、白核销单的挂失:企业应该在1个工作日内通关电子出口收汇子系统申请挂失
2、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的挂失:企业必须到外汇局申请挂失及补办退税联
(二)出口货运因故退运的手续
先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并填妥“退关收核销单注销申报表”——外汇局出证明——出口企业持证明和原海关出境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报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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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2年11月20日 本文主要介绍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出口收汇的原则、核销手续以及核销单的缮制)与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本文导航 第二节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提示:本节内容大纲的要求是“熟悉”,重点掌握出口收汇的原则、核销手续以及核销单的缮制】
一、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概念
含义:指外汇管理局在海关的配合和外汇指定银行的协助下,以跟单(核销单)的方式对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直至报关到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核查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进口付汇核销的对象、原则和范围
(一)、进口付汇的对象:进口企业
(二)、进口付汇核销的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
2、付汇与核销衔接
3、核销与两次核对挂钩
4、核销状况决定付汇
5、单单相应
(三)、进口付汇核销的范围而
1、进口商品货款
2、预付款
3、尾款及其他
注意!步骤进口核销范围内的:
1、非贸易项下的付汇
2、无须付汇而到货的
3、保税区内进口单位的付汇
三、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是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制、进口单位填写、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并凭以办理对我付汇的凭证。它用途:既可以用在贸易项下进口付汇核销也额可以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统计。一式三联,一份核销单只可凭以办理一次付汇。
它分为进口单位填写和外汇指定银行填写两部分。
(一)进口单位填写的内容:19栏的内容
注意栏目:
1、交易编码栏:一般贸易编码0101、进料加工装配贸易0106、预付货款0201等
2、付汇性质栏:共有四类,即正常付汇、远期付汇、异地付汇、真实性付汇,应按实际付汇性质在相应栏目里打“勾”即可
3、结算方式栏:共有四种结算方式,即信用证、托收、货到汇款及其它。
(二)外汇指定银行填写:5栏内容。
四、进口付汇备案表
简称“备案表”,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刷,进口达纳韦想所在地外汇管理申办,外汇指定银行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有顺序编码的凭证。一份备案表只可办理一次进口付汇。一式四联。
进口付汇备案表并不是每个进口单位对外付汇时都要申办,也不是每笔进****易付汇时都要申办。
发生下列进口付汇情况之一的,需要逐笔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手续:
1、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
2、被列入“由外汇局甚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
3、进口付汇后90天以内(含90天)不能到货报关的
4、进口单位到期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管辖范围以外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手续的
五、进口付汇核销办法
外汇局和海关按照是否有相应付汇,将进口报关单的海关监管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1、不可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单不可用于付汇和核销
2、可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单可直接用于进口付汇和核销
3、有条件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企业需在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用于办理付汇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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