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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海关货物放行的条件

发表时间:2014/4/3 17:15: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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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海关货物放行的条件
来源:   【货运代理考试');">关注,就是关注自己的未来】   2010年7月30日

  我国海关法的规定,除海关特准的货物以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可由海关签章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口岸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意味着:
  (1)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结束
  (2)对需转为海关以其他方式继续监管的货物,货物进入另一种方式的海关监管;刚对需转另一设关地点的货物,则甲海关监管结束和乙海关监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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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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