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备考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根据最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大纲特别整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历年考试的重点,帮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复习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要点,以备迎接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2条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注意:
(1)该法所说的噪声重点是干扰生活环境的声音。不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声音。
(2)该法的噪声只要求干扰,没有要求声音是否持续等条件。
(3)该法的环境噪声污染专指噪声超标排放,并不是有噪声就是环境噪声污染。
第63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2)“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4)“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5)“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例题】
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B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C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D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E 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答案:ABC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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