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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必看6-1

发表时间:2012/12/11 12:03: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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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备考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根据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大纲特别整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历年考试的重点,帮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复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要点,以备迎接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章节:第六章 第四至六节

知识点:1.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P103-104

2.了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有关规定;P112

3.了解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及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P112

4.了解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规定。P112

5.了解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内水、滨海湿地、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P113

6.了解海洋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P114

重点:1.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的有关规定;P105

2.熟悉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P104

3.熟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的规定;P105

4.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P107

5.熟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P107

6.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的有关规定。P117

难点:1.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P103

2.掌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P106

3.掌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P105

4.掌握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P106

5.掌握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 P108

6.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P109

7.掌握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P110

8.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关规定;P110

9.掌握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有关规定;P111

10.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P112

11.掌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P112

12.掌握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P112

13.掌握入海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P115

14.掌握禁止、严格限制或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的有关规定;P116

15.掌握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能向海域排放污水或废水的规定;P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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