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体设计
2.1一般规定
2.1.1
在作公路全线总体设计时,应结合项目工程建设条件、交通需求、地区经济发展等研究对环境的影响,以维护生态平衡、尽量降低环境污染为宗旨,以敏感点为主、点线结合、保护沿线环境为目标,确定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原则和工程方案。
2.1.2
公路建设项目除工程方案因素比选外,还应对该地区相关敏感点进行深入调查,充分研究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影响,论证不同公路路线方案给沿线环境带来的不同影响。
2.1.3
应根据环境保护标准、技术指标及其治理原则,结合本项目沿线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特点制定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方案,作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适用可靠的公路环境保护设计。
2.1.4公路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路工程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公路的各种构造物同周围环境相协调并成为新的人文景观;
——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
——对施工与营运期将产生的污染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宜结合不同的区域环境分段作出相应的建筑风格的设计。
2.1.5
根据预测交通量和不同的保护对象而拟分期修建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制定分期修建方案,并作出分期实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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